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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关于推荐参评第四届泉州市道德模范人选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5-08-27 08:43:00 来源:晋江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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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泉州市文明委拟于近期评选表彰第四届泉州市道德模范。为集中展示我市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作用,进一步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崇尚、争当道德模范,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现向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征求参评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标准

  在本市学习生活工作的中国公民以及在外地生活工作的晋江籍中国公民,均可参评。每个公民在本届评选中只参加一类奖项的评选。往届的全国、省、泉州市道德模范当选者不参加本届泉州市道德模范评选。

  推荐评选的各类别人选应符合的相应标准,如下: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和工作业绩方面贡献突出,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感人,得到群众颂扬。

  二、按时推荐报送候选对象

  各单位报送参评对象应提交候选人人选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3份,含word格式电子文档)、候选人人选2寸免冠数码彩照3张,于9月22日前送至市委文明办,事迹及表格填写要求参照附件2格式。

  三、其他事项

  1. 注重人选质量。各单位要充分挖掘本行业、本部门(单位)符合标准的人选,推出有竞争力的人选参与评选。在推荐人选过程中,要与“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尤其是要重点推荐我市“十佳美丽晋江人”及提名奖获得者、“中国好人”、“福建好人”入围者。

   2.注重面向基层。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体现广泛性,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机关、学校、军营等基层单位,向一线劳动者倾斜,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的先进典型人物,使评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

  3.注重宣传引导。晋江经济报、晋江电视台、晋江新闻网等主流媒体应大力宣传公民道德建设中涌现的先进人物事迹及其优秀品质,弘扬新风正气的过程,努力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形成追求先进、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道德风尚,促进全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

  中共晋江市委文明办

  2014年8月26日

附件一:

     
责任编辑: 张 燕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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