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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晋江市委文明办关于转发《关于印发<福建省文明乡镇测评体系>和<福建省文明村测评体系> (2014年版)的通知》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5-08-27 08:30:00 来源:晋江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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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晋江市委文明办(通 知)

 晋委文明办〔2014〕29号

中共晋江市委文明办关于转发《关于印发

<福建省文明乡镇测评体系>和<福建省文明村

测评体系> (2014年版)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道: 

          现将《关于印发<福建省文明乡镇测评体系>和<福建省文明村测评体系> (2014年版)的通知》(闽委文明办[2014]27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体系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福建省文明乡镇测评体系>和<福建省文明村测评体系> (2014年版)的通知》

中共晋江市委文明办

2014年7月16日

附件

关于印发《福建省文明乡镇测评体系》和《福建省文明村测评体系》(2014年版)的通知

闽委文明办〔2014〕27号

各市、县(区)委文明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文明委工作部署和闽委办发明电〔2014〕42号文件精神,今年将对申报第十二届(2012—2014年度)省级文明村镇的参评对象进行总评。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省委文明办牵头对《福建省文明乡镇测评体系》和《福建省文明村测评体系》(2011年版)进行修改完善,制订了2014年版《福建省文明乡镇测评体系》、《福建省文明村测评体系》。现将该体系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

                              2014年6月25日

 

福建省文明乡镇测评体系(2014年版)

2014年6月

说   明

一、省级文明乡镇是指:在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进程中,坚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一起抓,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乡镇。

二、本体系依据《福建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修订版)》第七条“文明村镇创建标准”进行修订、细化,共设置9个测评项目、36项测评内容,总分为100分。

三、数据采集主要采用实地考察、材料审核、社会调查三种方法。

四、届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省级文明乡镇:

1.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纪和违法;

2.发生重大刑事(案)件;

3.发生重大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4.发生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5.被设区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黄牌警告或单列管理(推荐时已被撤销的除外);

6.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测评项目

测评内容

测评方法

1、班子建设

(10分)

1)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2分);

2)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乡镇发展思路明确,执行有力,财政收入、集体经济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逐年增加,高于当地平均水平(2分);

3)党政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廉政制度完善,监督有力(2分);

4)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作风明显改进(2分);

5)基层组织健全,党组织发挥核心领导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突出(2分)。

材料审核

社会调查

2、创建活动

(21分)

1)党政领导班子对精神文明建设有责任分工,有健全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届期创建有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4分);

2)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职责明确,任务落实,经费有保障(3分);

3)开展文明村创建活动,有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工作总结,3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县级以上文明村标准(6分);

4)开展 “星级文明户” 创建活动,有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活动台账、公示记录,有规范严格的评选程序,农户参与率≥80%(5分);

5)开展文明集市创建活动,制度健全、管理有序,做到诚信经营、文明服务,无假冒伪劣、坑农害农现象(3分)。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社会调查

3、道德建设

(8分)

1)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干部和农民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2分);

2)积极参与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评选推荐、学习宣传活动,开展科学知识、医疗卫生知识宣传普及,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蔚然成风(2分);

3)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制定完善乡规民约,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经常开展民主评议、劝导活动,无比阔斗富、大操大办、乱建坟墓和“黄赌毒”等现象,遗体火化率达到省定标准(4分)。

材料审核

社会调查

4、志愿服务与未成年人教育

(11分)

1)设立志愿服务站点,有学雷锋志愿者队伍,并建立活动档案(3分);

2)积极开展关爱孤寡老人、残疾人、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家庭等农村志愿服务活动(3分);

3)扎实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3分);

4)建立乡村学校少年宫,有管理制度、活动项目、经费保障,有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5、文化建设

(11分)

1)有农村文化广场,有宣传文化墙或文化专栏等,设施配套、功能齐全,制度健全,专人负责(3分);

2) 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等文化设施完善,持续发挥作用(3分);

3) 有一批农村文化能人和文艺活动骨干,在重要传统节日期间,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开展经常性的经典诵读、节日民俗和文化娱乐活动(3分);

4) 农村文化市场管理有序,无黑网吧、违法违规经营录像厅、游戏厅,无庸俗低级的文艺演出(2分)。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社会调查

6、社会事业

(9分)

1)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础教育成效显著(2分);

2)科普工作持续开展,农业实用科技推广和运用成效显著(2分)。

3)建立新型合作医疗体系,医疗卫生机构健全;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教育普及率高(2分);

4)建立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3分)。

材料审核

7、社会管理

(9分)

1)推进民主管理,实行镇(乡)务公开;实施“五要工程”,村里的事村民要知道、要参与、要做主、要监督、要满意(3分);

2)积极开展 “平安乡镇”创建活动,治安防范网络和群防群治队伍健全(2分);

3)普法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民间调解组织健全,调处民事纠纷及时有效(2分);

4)治安环境良好,治安案件逐年减少,刑事犯罪率逐年下降,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保持在90%以上(2分)。

材料审核

社会调查

8、规划建设

(11分)

1)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制定实施乡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布局合理,整治旧房裸房,新民居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民族特色、文化特色,自然历史文化风貌和古村落、古建筑得到有效保护(5分);

2)乡镇道路设施完善,街道整洁通畅,无乱停车、乱搭建、占道经营等现象(3分);

3)基础设施逐步改善,交通、水利、通讯、电力、医疗、环卫等基础设施完备,维护情况良好(3分)。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9、村容镇貌

(10分)

1)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实施“家园清洁行动”,农村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治理(3分);

2)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环境质量达到省定标准,无滥垦、滥伐、滥采、滥挖现象,无捕杀、销售和食用珍稀野生动物现象,无破坏生态事件(3分);

3)污水处理设施完善(2分);

4)乡村绿地、林地、湿地和古树名木得到有效保护;建有乡镇公园;植树造林成效显著(2分)。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福建省文明村测评体系(2014年版)

2014年6月


说   明

一、省级文明村是指:在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进程中,坚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一起抓,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村。

二、本体系依据《福建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修订版)》第七条“文明村镇创建标准”进行修订、细化,共设置4个测评项目、19项测评内容,总分为100分。

三、数据采集主要使用实地考察、材料审核、社会调查三种方法。

四、届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省级文明村:

1.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严重违纪和违法;

2.发生重大刑事(案)件;

3.发生重大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4.发生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5.被县(市、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黄牌警告或单列管理(推荐时已被撤销的除外);

6.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测评项目

测评内容

测评方法

1、创建活动

(23分)

1) 村两委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发展思路明确,执行有力,村集体经济逐步壮大,农民收入逐年增加,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5分);

2) 村级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完善,落实村民自治,村里的事村民要知道、要参与、要做主、要监督、要满意(4分);

3) 村两委对精神文明建设有责任分工,有健全的工作机制,届期创建有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6分);

4) 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有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活动台账、公示记录,有规范严格的评选程序,农户参与率≥80%(8分)。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社会调查

2、社会风尚

(29分)

1)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经常面向广大村民、青少年开展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形成浓厚的道德文化氛围(4分);

2)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积极参与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评选推荐、学习宣传活动(4分);

3)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经常开展民主评议、劝导活动,无比阔斗富、大操大办、乱建坟墓和“黄赌毒”等现象(7分);

4)开展科学知识、医疗卫生、村庄规划和知识宣传普及,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发动村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蔚然成风,共同营造幸福家园(4分);

5)开展农村志愿服务活动,热心关爱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积极帮助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生活困难群众(5分);

6)重视社会管理,综治工作、普法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社会治安良好,农民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5分)。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社会调查

3、文化建设

(22分)

1)有效开展古民居保护,传统建筑文化得到有效传承(3分);

2)开展农村文化广场建设,有农村文化场所、宣传文化墙或文化专栏等,配套必要的文化体育设施,经常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群众广泛参与(5分);

3)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村文化活动室、图书室、广播室、农家书屋等文化设施完善并发挥作用(5分);

4)建有一支以上群众性文艺队伍,有一批文化中心户,有一批农村文化能人和文艺活动骨干(4分);

5)组织村民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在重要传统节日期间,开展经常性的经典诵读、节日民俗和文化娱乐活动(5分)。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4、村容村貌

(26分)

1)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制定实施村庄规划,建设布局合理,整治旧房裸房,新民居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民族特色、文化特色;(6分)

2)推进道路硬化、村庄绿化、庭院美化、街道亮化工作,建有乡村公园绿地,村庄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交通、水利、通讯、电力、医疗、环卫等基础设施完备,杆线排列有序,维护情况良好;(6分)

3)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实施“家园清洁行动”,推进改水、改厨、改厕、改圈等工作,垃圾清运处理及时,无垃圾乱倒、禽畜乱跑、苍蝇乱飞、污水乱流等脏乱差现象,村庄环境整洁优美;(8分)

4)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环境质量达到省定标准,农村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无滥垦、滥伐、滥采、滥挖现象,无捕杀、销售和食用珍稀野生动物现象,无破坏生态事件。(6分)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抄送:泉州市委文明办;

晋江市文明委主任、副主任。

中共晋江市委文明办                  2014年7月16日印发 

     
责任编辑: 张 燕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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